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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例每日病情评估和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例每日病情评估和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鲁卫医函〔2009〕102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例病情监测,及时了解全省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情转归情况,现就建立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例每日病情评估制度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每日对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例进行病情评估。各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要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收治的重(危重)症病例病情情况,及时组织会诊,每日进行病情评估,必要是随时评估,特别要评估该病人当日8:00到次日8:00病情发展情况,有无生命危险,及时和省级对口支援专家报告病人病情,采取积极有效救治措施。
  二、完善对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例的每日信息报送。对原《关于修订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信息报表的通知》中附件3的《甲型H1N1流感 症病例情况报告》进行修改(附件),增加“24小时病情转归”一栏,请收治医院的所在市专家组对收治的重(危重)症病例,评估当日8:00到次日8:00病人病情发展情况,特别是有无生命危险,填写评估意见。增加重(危重)症病例的主管医生、专家组专家、定点支援医院的专家组专家名单、联系方式、邮箱地址,便于工作联系。
  请各市在将该报表于下午14:00前上报我厅医政处,同时上报定点支援医院的专家组专家。
  联系电话: 0531-67876150 谭成森
  0531-67876249 曹箐箐
  电子邮箱:sdyz6155@163.com

  附件:甲型H1N1流感重(危重)症病例情况报告

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甲型H1N1流感 重(危重)症病例情况报告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2009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工作单位

 

电话

 

详细家庭住  址

 

主诉

 

基  本  病  情

请详细填写每日患者病情变化(症状变化、体征变化、辅助检查、治疗情况等内容)

 

流 行 病 学 史

 

咽试子病毒

核酸检测

 

是否机

械通气

 

转归

 

24h病情转归

 

专 家 组 会 诊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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