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鲁农发电〔2009〕88号)
有关市农业局、各项目县农业局:
近期,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09〕75号),拟于2010年3月底前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要求于2010年2月底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迎接财政部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督导检查。有关市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采取定期调度、重点抽查等方式,督促项目县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省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认真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方案评审、部署启动、建设进展、管理监督、项目效益等。检查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进行,项目县自查工作要于12月12日前完成;在此基础上,市农业部门于12月15日前组织检查组进行复查,并将检查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报省厅;12月20日前,省厅组织检查组对2008年、2009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加强资金管理监督。有关市要督促项目县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报账,指导项目县加强对报账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早到位、早发挥效益。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项目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项目监管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信息宣传反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情况,认真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项目县要每月报送一期工作动态。各地要积极向有关领导汇报项目建设成效,争取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扩大项目示范效应。
四、加强档案整理统计。各地要切实完善绩效考评所需档案资料,包括专家评审论证、现场踏勘、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宣传报道、领导批示、技术培训、项目现场、项目实施前后以及项目区与非项目区对比等影像、图片、文件资料。同时,要建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统计制度,认真组织填报有关统计表格(见附件),并于12月20日前随检查报告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