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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2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意见
(省新闻出版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为了加快实现我省农家书屋基本覆盖行政村的建设目标,规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等8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出联〔2007〕2号)精神和中央关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农家书屋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受到全省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一项惠民工程。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具体体现,对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一定要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统一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障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相适应,与我省实际相符合,按照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文化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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