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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5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5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通知
(津价商〔2009〕240号)


市电力公司、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关于#5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请示》(津军电[2009]128号)收悉。鉴于该公司#5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已投入运行,并于10月26日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津环保许可验[2009]068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0月26日起该公司#5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82元。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将扣减直至取消其脱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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