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表彰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浙财会字〔2009〕81号)
各市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我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在全省会计队伍中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进一步弘扬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客观公正、敬业奉献、锐意创新的会计职业精神,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为促进浙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根据《
会计法》关于“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的规定,经全省层层推荐选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面向社会公示,浙江省财政厅决定:授予王丽华等11名同志“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全省财会战线上的广大会计工作者,以先进会计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事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科学理财、精打细算的职业风尚,学习他们严谨细致、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的奋斗精神,并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学先进、讲诚信、比贡献、创新业的热潮。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附件: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1.王丽华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褚国飞 (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3.吴富中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4.方宣平 (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5.李国强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陆珍姣 (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7.何建军 (红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8.徐俊发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9.徐秀芳 (台州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10.丁建华 (绍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主任,委派任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商业银行、绍兴市广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