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落实层级负责。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优抚工作负总责,遇到重大问题亲自抓,敏感热点问题亲自解决,棘手难题亲自协调处理;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真正履行好岗位职责,切实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
2.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着眼于维护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能,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宣传优抚工作,争取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力求把优抚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坚持各负其责,严格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在优抚工作上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民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争取财政、卫生、劳动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使其对优抚工作在精力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在财力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切实形成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推进格局。
3.积极动员社会参与。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深化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优抚对象、关心优抚对象、服务优抚对象”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巩固“爱心献功臣”行动成果,持续深化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各界群众参与优抚工作提供载体、搭建平台。特别是要下功夫抓好结对帮扶重点优抚对象的工作落实,通过 “明确帮扶对子、明确帮扶责任、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措施”等,确保全省每户重点优抚对象都有相对固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军部队和“两新组织”等单位和个人进行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充分体现优待优惠原则”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优抚保障任务日益繁重,基层优抚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急需提高;随着民政工作职能的增加,一些民政部门领导对传统性的优抚工作有所忽视。为解决当前全省优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高全省优抚保障的整体水平,推动优抚工作科学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优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优抚工作的组织领导
优抚对象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建立革命政权、保卫国家、建设国家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优抚对象,重视优抚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巩固国防、促进双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优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优抚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牵头协调和一线抓落实的职能作用,提高执行力,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