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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委关于加快培育宁波市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人才的通知

宁波市建委关于加快培育宁波市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人才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切实缓解外向型人才匮乏矛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4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决定加快培育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人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针对建筑业企业在落实“走出去”战略过程中对高端人才尤其是外向型复合人才的迫切需求,依托宁波大学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及其在土木建筑、工程管理、对外贸易和外语方面积累的人才培养与培训的教学经验,结合已“走出去”的建筑业企业多年来承揽和实施国际工程承包的具体实践,全面开展政府主导下的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走出去”人才工作,为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

  二、组织保障

  成立宁波市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人才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主任郑世海任组长,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唐绍祥、市建委总工程师倪炜任副组长,市建委建设市场处、象山县建筑业管理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处、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宁波大学外语学院、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宁波大学商学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是确定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培养工作计划,进行培养效果的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建设市场处,其职责是掌握建筑业企业对“走出去”人才的需求情况,制定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具体办理领导小组决定的相关事宜。

  三、工作方式

  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人才培养采用短期培训、近期定向招生或委培(学历教学)和全日制教学等多种方式,通过开设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专业课程,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讲授国际承包工程专业知识,强化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现场实习等手段,可持续地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观念,熟悉国际工程法律、项目商务谈判、风险评估、国际工程造价估算与报价,能够独立承担海外工程项目管理和一定外语水平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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