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环境
18.加强创意设计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创意设计企业和设计师进行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业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发挥深圳市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和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具有深圳特色的创意设计项目知识产权预备案制度。加大创意设计作品在产品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19.加强创意设计业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创意设计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和法规、规章,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为深圳创意设计业引进国际先进创意设计项目和人才,以及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创意设计行业协会为本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八、加强组织保障,促进统筹发展
20.明确促进创意设计业发展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市"设计之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我市发展创意设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推动我市"设计之都"建设。市"设计之都"推广办公室统筹协调"设计之都"和创意设计业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深圳创意文化中心作为专责机构具体执行。支持深圳创意文化中心组建深圳创意设计联合会,联合各行业协会的力量,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大力促进深圳创意设计各行业间的交流。
21.加大规划指导力度。制定"设计之都"近期和中远期建设规划,将创意设计业作为我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制定创意设计业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组织和指导各行业协会分别制定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筑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工艺美术等重要细分行业的专项分规划,对产业空间布局、园区基地建设、重点项目开发、人才引进培育、配套政策措施和规划实施步骤等方面,作出前瞻性的全面统筹安排。
22.加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障。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创意设计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市发改委、文体旅游局、统计局要配合做好创意设计业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市财政委要加大对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市规划国土委要结合城市更新的推进,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园区基地及重大项目的发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要做好创意设计业人才资质认证体系建设,落实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享受我市特殊人才的有关政策。各区根据辖区创意设计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各自扶持创意设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