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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评价的通知


  附2
  2009年宁波市小农资店整规现场检查表

  店名:

检查指标

检查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经营场所

  证照合法,证照和小农资店经营管理规范上墙并悬挂在店内明显位置

5

  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农资经营许可证得2分,小农资店经营管理规范上墙得2分,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得1分。

  

  农资连锁店招统一并与执照名称相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4

  农资连锁店招统一并与执照名称相符得2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得2分。

  

  营业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有一定的仓储面积

3

  营业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得2分,有仓储面积得1分。

  

  营业区与仓储区、生活区相分隔,布局合理,店堂明亮整洁

3

  区域分隔、布局合理得2分,店堂明亮整洁得1分。

  

  货架、柜台统一,牢固

5

  货架、柜台统一,牢固得5分。

  

  商品分类摆放整齐,明码标价

2

  商品分类摆放整齐得1分,明码标价得1分。

  

  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灭火器材

3

  配备计量器具和灭火器材得2分,器具合格得1分。

  

诚信经营

  建立进销货台帐记录

5

  有全市统一的进销货台帐并记录完整得5分,记录不完整得2分。

  

  无假冒伪劣农资、违禁药物,无超范围经营、违法拆零供应现象

5

  无甲胺磷、瘦肉精、毒鼠强等违禁投入品得2分,无假冒商品销售的得1分,无超范围经营得1分,无违法拆零供应得1分。

  

为农服务

  店内设有宣传栏,并有农资服务信息,参加农业部门组织的培训

5

  设有宣传栏得2分,宣传栏内有农资服务信息得1分,参加农业部门组织的培训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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