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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评价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评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组:

  根据市“十小”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甬十小发[2009]12号)要求,市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组将在12月10日-20日期间,对各地2009年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至11月底,各地所有小农资店100%按照市小农资店建设规范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二)小农资店规范情况。通过条块双确认的小农资店是否符合市小农资店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关停取缔小农资店家数(分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农机四类)。

  (三)整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十小”整规工作要求情况;二是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运行是否正常;三是督促检查是否到位;四是基础性工作是否扎实,小农资店基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五是保障扶持政策是否出台;六是宣传信息工作是否及时有效,业主和群众对小农资店整规工作是否了解。

  二、评价方法

  采取听取年度整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工作台帐资料、核查整规完成进度数据、抽查小农资店规范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三、评价标准

  详见附件表格。

  四、评价时间

  对各地的具体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评价工作,对今年的整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整规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整规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各地总结材料和小农资店整规工作的典型材料(工作简报、新闻宣传报道、宣传培训文件和图片、小农资店整治前后图片、相关政策性文件等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小农资店整治组办公室。联系人:黄薇,87161194。

  附件:1. 2009年宁波市小农资店整规工作综合评价表

  2. 2009年宁波市小农资店整规现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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