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惠农政策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
(固政发〔2009〕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宁党发〔2008〕78号)精神, 深入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加大“一本通”制度的实施力度,不折不扣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与扶助政策,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现就在各项惠农政策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措施,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积极构建利益导向机制,努力平抑生育高峰,降低生育水平,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全市正处在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期,人口出生反弹的势头强劲,降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农村纯女户的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仍然很大,群众少生后快富步伐缓慢。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的转变。
二、惠农政策中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总体要求
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少生快富户”(以下简称“两户”),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制定各项惠农政策时,都要向农村计划生育户特别是“两户”家庭倾斜和支持,主动和人口计生部门会商、会签,以保证各项惠农政策充分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和爱护。凡是惠农政策,“两户”都要优先享受;凡是涉农收费,都要予以优惠或减免;凡是超生的农户,不予享受各种优惠政策。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对待,“少生快富户”按照3个子女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