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市建设局:负责收集、报告城建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做好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
(十四)市农业局:负责收集、报告农业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做好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
(十五)市商务局:负责收集、报告商务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做好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
(十六)市林业绿化局:负责收集、报告林业系统内非法集资活动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做好涉及本行业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认定和处置善后工作。
(十七)市法制办: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市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
(十八)市工商局:负责对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等。
(十九)市应急办: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编制本市涉及非法集资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审核;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应急体系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处置非法集资突发公共事件。
(二十)市信访局:负责本市涉及非法集资信访工作,收集、报送非法集资信访信息。
附件:
贵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协调配合,对非法集资实施综合治理,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贵阳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制度和防范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一线关,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苗头,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及时通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联席会议。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应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