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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9〕185号)


永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提请批复实施重庆市永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请示》(永川府文〔2009〕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永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二、你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到2011年,全区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3.1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115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控制在320立方米以内;到2020年,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全区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3.7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38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控制在343立方米以内。

  三、请你区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要求,围绕《重庆市永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节水工程、制度建设等内容,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及早启动并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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