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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信息工作的意见

  (二)促进农产品和农资批发市场升级拓展。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步伐,重点对现有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升级改造的重点是市场地面硬化、水电道路系统改造、交易厅(棚)改扩建以及储藏保鲜设施、加工分选和包装设施、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客户生活服务设施、卫生保洁设施的更新升级和配套完善。功能拓展的重点是实行场地挂钩、开展加工配送、监管质量安全、推进规范包装、强化信息服务、发展现代流通、壮大市场主体、开拓对外贸易、维护安全交易、完善公共服务等。

  (三)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贸市场扶持力度,支持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以及检验检测、结算、信息、监控、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重点市场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推进冷链物流标准和操作规范体系建设,培育3―5个日运输能力达到5000吨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3―5个冷冻、冷藏储存能力达到10万吨的农产品批发中心。抓好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推进农产品流通规模化和现代化。

  (四)培育和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积极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各类农产品流通合作组织。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经纪人从单纯的农副产品转手买卖向生产、加工、保鲜、贮运、营销等一体化经营转变。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绿色证书”等培训项目,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到2012年,培育年营业额10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50亿―100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10亿―50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10个;在零售终端培育1000个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和以生鲜食品经营为主的大中型食品超市,建成1个以农、畜产品交易为主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张规模,做大做强。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扶持民营流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专、精、特、新”经营。

  (五)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构建现代营销机制,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通过产销对接、包装标识、品牌上市、质量溯源等形式,培育优质农产品市场。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农产品连锁店、优质农产品专销区、专卖店等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跨区域的大型优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优质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主攻高端消费群体和团购。探索农产品拍卖、期货等交易方式。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市场信用体系,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完善市场资金结算和第三方物流配送系统,推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互促共荣。举办多种形式的优质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采购会及丰富多彩的文化节活动,组织市内企业及区县(自治县)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项目推荐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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