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的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饭店、宾馆开展“扶残助残,奉献爱心”活动,组织推广手语服务活动;做好相关饭店、宾馆、景点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治理,做好城市绿化设计和布置工作;做好景区游步道、公共厕所、游乐场所等无障碍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市贸易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协调本赛区大型商场及超市开展“扶残助残,奉献爱心”活动,组织推广手语服务活动;做好大型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的新建、改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市工商局。
负责督促指导各类经营性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无证摊贩的整治;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市环保局。
负责本赛区环境整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赛区赛期环境整治方案;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本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占压、损毁、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市公安局交警局做好火炬传递及赛期大会指定车辆的停放工作;提倡文明养犬,加强对流浪犬的管理;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负责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杭州火种采集、火炬传递等相关广场文艺活动;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5.市卫生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等保障工作;制订本赛区医疗保障方案和卫生应急预案;指定相关医院开通运动员救治绿色通道;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市文明办。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以扶残助残为主要内容的公民德育教育活动;牵头组织社区居民、学校学生和部队官兵文明观赛;督促各级文明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7.市爱卫会。
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活动,监督指导市属相关单位、比赛场馆、宾馆等做好内部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8.市教育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落实有关市属院校承担本赛区相关任务,协调其体育场馆的改造和运行;做好我市参赛运动员的学习、转学和学籍保留等工作;协助组建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把扶残助残列入学生德育教育内容;配合市文明办组织学生文明观赛;在市属大、中、小学开展“有爱无碍”的征文、征画活动;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9.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