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制订社会动员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本赛区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杭州广电集团、杭报集团配合省筹委会做好开闭幕式、火炬传递和各项重大赛事的新闻报道及社会宣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考评办。
负责监督、检查市筹委会各部门及成员单位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牵头制订监督检查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建立筹委会工作督查制度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纪委(监察局)。
参与监督、检查市筹委会各部门及成员单位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本赛区重点工程建设有关廉政、效能监察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委组织部。
参与监督、检查市筹委会各部门及成员单位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市筹委会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抽调及绩效考核管理;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发改委。
负责本赛区市属场馆、道路及其他公建设施的无障碍设施新建与改造的立项、审批工作;督促指导余杭区塘栖(国家)盲人门球训练基地新馆建设的立项、审批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劳动保障局。
协助制订并落实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完善有功人员的就业和生活保障机制;做好市属企业在职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参赛期间保持工资待遇不变的协调工作;协助出台并实施扶残助残优惠政策;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财政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编制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社会动员部(杭州)和杭州赛区委员会经费总体预算方案;做好市筹委会各项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筹委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向上级申请经费补助和制订筹资方案;负责制订市筹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参与出台并实施扶残助残优惠政策;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审计局。
负责本赛区经费和物资的审计监督工作;按照筹备工作进度,对单项投资项目实施同步审计;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市交通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的交通服务工作;牵头整治非法营运市场,动员出租车车主积极参与爱心车队的免费服务活动;做好市属车站的无障碍设施新建、改造,以及车站环境治理及营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强比赛期间车站、码头的安保工作;做好出租车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市电力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相关赛场、宾馆等重要场所的电力供应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市气象局。
配合参与省筹委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本赛区的气象服务工作;完成市筹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市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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