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石家庄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根据《河北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冀政办〔2009〕81号)和《河北省新一轮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冀治超领导小组发〔2009〕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市政府成立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贾连海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办、市交管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粮食局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督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召开治超联席会议;负责向省政府治超领导小组汇报治超开展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市法制办: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市交管局: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