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围绕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省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二)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
(一)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援助等应对工作。联系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二)总值班室(综合处)。
负责省政府例会和全省综合性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组织政务值班、编发政务信息,负责省政府领导日常活动安排;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厅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一处。
负责民族宗教、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新闻出版、人防、社科、方志、老龄、征兵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省信访局、省委机要局、省国家保密局、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档案局(馆)、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协、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等。
(四)秘书二处。
负责建设、商务、外侨、旅游、粮食、供销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台办、省侨联、省贸促会,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央在鄂大型流通企业等。
(五)秘书三处。
负责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审计、地税、统计、物价、法制、机关事务、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行政学院、省储备物资管理局,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等。联系省纪委、省委统战部、省编办、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军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