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投入。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是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一项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对儿童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及自治区关于开展乙肝疫苗补种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建立专项工作组织,制定补种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合作,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补种工作。市、县、区(开发区)财政要落实乙肝疫苗补种的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实施接种、资料印刷、督导考核等工作经费,确保乙肝疫苗补种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1.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抓好本次乙肝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协调卫生、教育、财政、宣传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把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村委干部,主动与卫生、教育部门配合,采取逐屯、逐户、逐人摸底调查补种对象,督促家长带儿童进行补种。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乙肝疫苗补种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乙肝疫苗补种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苗、注射器的领取分发和宣传资料的印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考核评估等工作。各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接种单位)采取定点接种和临时设置接种点等形式为目标儿童补种疫苗,指导并协助管辖范围中、小学校做好接种对象的宣传、摸底登记造册工作。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1名专人负责所管辖的中、小学校组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工作。各中、小学校具体做好本校内的组织、宣传发动,指定1名负责人对本校补种对象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向接种单位提供补种儿童人数,发放调查表,按照接种单位补种工作安排,给补种儿童发放接种告知书,协助接种单位做好临时接种现场的准备,督促学生按时、有序到指定的地点接种。
校外补种对象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摸底调查人员挨门逐户调查,向应补种儿童发放接种告知书。
4.各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安排乙肝疫苗补种项目工作专项经费,为开展乙肝疫苗补种提供经费保障。
5.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在乙肝疫苗补种工作期间,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给予支持。广播电视局要组织电台、电视台制定宣传计划,免费宣传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卫生、教育、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要利用通知单、通告、标语、黑板报、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乙肝疫苗补种知识的宣传和广泛的社会动员,使广大家长了解乙肝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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