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工作方案
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一种传染性疾病,是国家法定的乙类传染病。临床表现为黄疸、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症状,部分可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我市从2003年起实施给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以来,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经从10%下降到1%以下,取得了显著效果。按照国务院和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及自治区的统筹安排,我市需用三年时间对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免疫儿童免费补种乙肝疫苗,以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如期完成补种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乙肝疫苗补种工作领导,成立南宁市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国忠 副市长
副组长:
邓卫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夏建军 市教育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由市教育局、卫生局、食药局、广电局、南宁日报社、流动人口办、及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杨晓钊兼任,成员由卫生、教育等部门抽调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乙肝疫苗补种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