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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强客货运车辆的动态监管。近期,重点要抓好营运客车GPS监控设备和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到2011年,全市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或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其中安装了GPS车载终端或行驶记录仪的9座以上营运客车应纳入统一的营运监控系统。探索和解决过境我市外地籍客车的安全管理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动态监管措施,切实预防过境我市的外地籍客车发生重特大事故。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的协调管理。交通、质检、公安、安监部门要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装卸管理人员的市场准入与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制定详实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评估,严格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营线路、时间等的审批,解决危险化学品充装容器设计标准中的安全隐患,到2011年基本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吨小标”和“大罐小车”现象。

  4.加强学校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学校组织的学生出行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认真按照相关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建档工作;要建立校车驾驶人事故和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教育培训,按规定完成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及非专用校车标牌的发放工作,完善校车管理制度。交通、城管、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5.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力度。市区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摩”“限摩”政策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调减摩托车总量;各县要结合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在鼓励群众购买的同时,加强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部门、各乡镇政府要积极组织无牌证摩托车的排查摸底和专项清理,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将无牌证摩托车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6.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管理。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制定出台,工商和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杜绝生产、销售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现象。质监部门要积极协调技术检验机构,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检验检测。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严格查处上述车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长效管理工作,组织和推动群众进行超标助力自行车限速改装,建立健全助力自行车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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