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部关于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建科〔2007〕15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08〕1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的各项建设事宜,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居环境为目的,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地建设我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立从土地供应、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到运营使用的全过程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管理职能作用,采用政府引导及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又快又好地完成我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一)2012年南宁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南宁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项目成为我市精品工程;
(三)南宁市绿色建筑示范小区项目建设完成。创造高效、低耗、健康舒适的建筑环境;推广适合我市气候、地理条件的节能技术;成为国家建设部创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小区的样板,带动和引导我市房地产项目向绿色与生态综合模式的方向发展。
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