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造业总部。符合我市制造业发展方向,含跨国公司、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公司的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的业务中心,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的业务中心,广西区内大企业、大集团总部。
(二)高端服务业总部。符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设计研发、现代物流、品牌会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金融服务业为主。
(三)商贸服务业总部。符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现代商贸、中介服务的大型总部企业为主。
(四)一般职能总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企业总部。
具体的招商对象及总部企业的资格认定以今后出台的《南宁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的规定为准。
七、配套政策
鉴于总部基地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采取“政府规划一步到位、滚动开发分期建设、市场化投资营运、政策配套扶持” 的运作模式来开发建设,针对不同时期和阶段进驻总部基地的企业要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另外,按照优惠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由市有关部门制定《南宁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在此基础上,根据总部大楼的不同定位再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八、工作安排和进度
1.8月初,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部基地布局规划、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北部湾办公室(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总部基地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总部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8月中旬,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到外地考察借鉴先进地区开发建设总部基地的先进经验,重点考察总部基地的规划设计、建设模式、功能定位、配套政策、资金筹措等方面内容,并结合五象新区的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3.8月中旬,市发改委、规划局、财政局、建委负责将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建设列入南宁市2009年第三批城建计划,明确南宁五象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开展前期工作,2010年初开工建设,2010年6月前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