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标准化政策法规体系。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有关市政府规章,完善标准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标准信息、检测以及预警系统的建设,强化标准化信息服务。协助相关单位加快全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面向社会的标准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实现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与政务信息网、商务信息网和国家标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协助建立重点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调查系统和信息系统,加强对发达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跟踪、分析研究,对主要进出口产品可能遭遇到的贸易技术壁垒进行及时的预警通报。建立标准信息服务企业的有效机制,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标准信息和贸易技术壁垒的预警通报。
三、职责分工
(一)市质监局:负责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争取国家、广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我市设点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申报我市年度参与广西地方标准的立项计划,对重要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荐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市科技局:负责重大产业研发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标准研制工作,将我市的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以及重要标准体系的建设纳入南宁的科技计划。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与标准体系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科研技术机构的优势,及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转化为标准。在科技经费安排上择优支持技术标准研究,对企业申报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三)市经委:负责提出我市支柱、优势产业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项目,组织建立健全支柱特色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在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改贴息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研制机制,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优势产业企业加快制定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的工艺和技术。
(四)市发展改革委:参照国家、自治区资源节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管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执行,组织建立健全我市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把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点领域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