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健康城市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管部门:市红十字会、卫生局、总工会、团市委

  协作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大力倡导并推行无偿献血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参与无偿献血。通过张贴海报、知识问答、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合力作用,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注重科学理念的传播和典型人物报道的感化。通过明星,公众人物的宣传,利用“明星效应”带动公众参加无偿献血。建设街头捐血屋,方便群众无偿献血,确保临床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主管部门:市卫生局、红十字会

  协作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三讲一树”活动(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以培养市民的科学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行为规范为重点,加强舆论宣传,弘扬科学、文明、卫生的新风尚,鞭挞不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运用户外广告的形式,在人群集聚的公共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以社区文明学校、社区文化中心、小区文化活动室等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共同倡导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卫生局、科协

  协作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2009年1月-2010年12月)。成立由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及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南宁市建设健康城市促进委员会,负责领导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由市爱卫会负责牵头,协调市文明办、卫生、建设、环保、城管、农业、商业、教育、体育、宣传等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开展建设健康城市专项工作试点。建立建设健康城市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健康城市各项工作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阶段:开展中期评估,总结经验试点,夯实工作基础(2011年1月-2012年12月)。对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中期评估工作,在第一阶段建设健康城市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细化完善指标,发现亮点,形成推广方案,扩大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对照建设健康城市行动计划指标,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有效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城市健康水平(2013年1月-2013年12月)。进一步完善建设健康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各项健康促进活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扩大建设健康城市行动计划指标效果,探索建立完善健康城市指标体系,为在更高层面上开展新一轮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