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继续推进城乡清洁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按照 “一个提升、六个延伸”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拓展和延伸“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有效地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拓展广度、深度和高度,由平面到立面向城市空间延伸;由中心到边缘向城乡结合部延伸;由城市主要节点向交通基础设施和百姓生活环境延伸;由主干道向小街小巷和旧城改造延伸;由地面保洁向内河整治和生态建设延伸;由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延伸,塑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国际化城市新形象。
广泛发动市民参与整治社区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公益性活动。建立义务劳动制度和群众性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督查及整治活动,引导市民主动关心城市公共卫生状况和环境状况,自觉维护市容环境,摒弃乱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提高市民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改善城市整体环境水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
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屯道路建设,整治村庄环境,推动改水、改厕、改厨、硬化道路、植树绿化、人畜分居、雨污分流、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建设。推动“城乡清洁工程”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在居住环境、管理体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等方面与城市全面融合。
合理设置、建设和改造各类农村贸市场,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归市、文明经商、文明管理。进一步完善贸易区及其集贸市场卫生基础设施。有计划地建设新市场,改造老、旧、小集贸市场。经营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设施完备,达到食品卫生规范要求,加强市场公共厕所管理,做到卫生、干净达标。
加强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的硬件设施标准和卫生要求,对五小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及时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依法作出整改、罚款、取缔等行政处罚。
主管部门: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协作部门: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护邕江”活动
以“爱我母亲河?水让城市更美丽”为主题,开展保护江河活动,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依法保护水环境,保证邕江河水不受污染,使邕江河水更清洁。实施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工程,把内河作为美化城市景观的重要资源,按照建设亲水型城市的要求对市区18条内河进行全面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饮用水水源状况的定期公布制度,增加社会民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环保、水利、水产、海事、建设、交通等部门围绕保障邕江供水水源安全开展执法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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