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煤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下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并监督煤矿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负责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小煤矿整顿关闭职责,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工作;负责矿井设计和安全专篇初审。
(七)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拟定并监督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标准;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指导协调消防、建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通讯、邮政、旅游娱乐等公众人群聚集场所、冶金有色、交通、水运、铁路、农业、林业、水利、牧业、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粮食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建筑、通讯、旅游公众聚集场所、交通、水运、铁路、农业、林业、水利、牧业、冶金有色、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粮食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对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备案工作;组织拟定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及目标责任制,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及目标责任制和市政府其他相关指标的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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