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商务协议的研究与协调;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和诉讼工作;负责贸易壁垒调查;建立全市进出口贸易摩擦监控体系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涉及我市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市内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和通报工作。
(十)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拟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及相关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及境内外纠纷处理工作;提出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建议;承担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出国团组的审核上报和管理。拟定全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政策规定,负责境外就业管理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及境内外纠纷处理工作;组织境外就业信息交流,承担境外就业统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参与涉及我市的多边对外经贸谈判等工作;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争取联合国机构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的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并负责后期协调、监督和管理;负责我市企业承担国家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一)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酒类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全市酒类经营活动,对市区酒饮品销售实行随附单管理;负责全市酒类商品销售的统一规划和宏观调控;协调有关部门查处酒类商品生产、销售活动中的违法案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行为,仲裁有关酒类违法案件的争议。
(十二)企业改革指导科
贯彻国家关于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企业改制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企业改革政策、意见和方案,推进和指导所属企业改制工作。
(十三) 信访办公室
负责接待商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做好系统内信访方面的综合、协调和处理工作;负责涉及全系统稳定的其他工作。
(十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商务系统的“四防”安全工作;负责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商务系统内武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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