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负责指导全市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相关会展活动。
(十六)负责协调全市口岸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运行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收发、传递、归档、保密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负责机要通讯和协调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和内外宾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调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档案管理;负责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等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综合全局各方面工作情况,起草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负责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组织起草全市相关的政策、措施草案;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研究分析全市内外贸易流通、国际经济合作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报告;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的电子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电子政务建设及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
研究编制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汇总提出年度调控目标;编制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基建投资计划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退税、稽核、出口商品贴息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重要审计事项,开展系统内各类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局财务费用使用情况和直属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
(五)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畜禽定点屠宰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市区畜禽定点屠宰场(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厂设计规范、屠宰操作规程、检验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印章的管理;查禁取缔私屠滥宰畜禽等违法行为;依据肉品市场准入原则,负责对外埠进入本市的畜禽及其肉品加工企业进行审批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开展肉品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督促检查;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检查和畜禽屠宰执法情况及各类报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