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十二)财贸金融科(市开放带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财贸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商贸等部门的发展情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权限对企业债券项目进行审核、呈报,监督发债资金使用情况;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研究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申报、核准或备案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承担市开放带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做好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组织实施植物油、粮食、棉花、羊毛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衔接平衡商品市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审批呈报、核准或备案商品市场建设项目粮食基础设施和商贸基础设施、全市物流行业项目。
(十三)价格科
负责由省管理(省政府定价、省政府制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初审、报批、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市政府定价、市政府制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定价,确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工业品、农产品生产企业正确把握国家、省价格政策,提供价格政策和信息服务;负责国家、省价格部门制定下达的有关工业品、农产品价格政策,调研、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四)收费科
负责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政策、条例、规定的宣传、解释和实施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单位收费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整顿、治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和收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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