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交通运输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通讯发展战略、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和建议;编制相关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和分析全市交通、通讯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呈报、核准或备案交通、通讯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承担机场规划及衔接平衡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制定下达全市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安排中央、省及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和招投标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与措施,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及投向;安排社会事业基建投资计划及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报批工作;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九)地区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编制地质勘探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批、核准或备案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指导区域经济协作。
(十)高技术产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和编制全市高技术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优化配置成果产业化的资金,安排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负责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分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提出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高技术产业前瞻性分析预测、市场研究和信息发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