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2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见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09年12月)
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与安全,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0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
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2年的集中整顿,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使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卫生与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