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美利工业区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美利工业区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卫市美利工业区供水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参照《中卫市城市供排水管理办法》,结合美利工业区供水实际,制定中卫市美利工业区供水管理暂行办法。
一、美利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园区供水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负责园区供水的生产、运营及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化筹资为补充。
二、美利工业区各用水单位和个人在用水前,必须向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用水登记审批表》,提供用水单位供水管道的安装图纸及相关资料,并签定《用水合同》、《水费收缴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审批后用水户根据自己的用水量,修建水表井(要求安装铁质带锁的井圈井盖),安装相应规格的计量水表和相配套的用水设施。所安装的计量水表必须经中卫市水表鉴定站或银川市水表鉴定站校验合格,工程安装结束后,申请应理集团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给立户通水。
三、立户通水后,园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装和启封立户注册水表,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影响注册水表的正常计量,否则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四、园区供水的主管道由应理集团公司建设、维修、管理;用水单位内部的分支管道由用水单位负责建设、维修、管护,责任划分界线以用户立户水表为准。
五、管护维修责任单位在抢修供水设施或特殊维护作业需要暂停供水时,应当及时向沿线的用水户通知暂停水的时间;对生产、生活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大范围停水,应当报经美利工业区管委会批准,并发布通告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沿线的用户应当按照通告的要求安排自己停水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