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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护理工作的意见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科学、规范、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将人力资源规划、绩效考评、薪酬分配、教育培训有效整合,进行集约化、科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效能。要依据本机构护理岗位的任务、业务技术要求、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合理配置护士,逐步实施以护理工作需要为基础的护士配置方法,各医院要研究制定护理岗位设置名录,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设置数量,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要根据临床护理岗位的职责和技术水平要求,调整护士队伍结构,将护理岗位工作职责、技术水平和护士分层次使用和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不同层级护士的作用,逐步规范全区统一的护士岗位分布和分层使用,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统筹与管理。要严格控制护士调离护理岗位,确保把有限的护士资源用在护理岗位上。凡不具有护士职责的岗位均属非护理岗位,不在护理岗位的人员不得纳入护士编制计算,原则上也不应再享受护士待遇。新建科室、新批诊疗科目及医技科室申请配备护士时,由医院人事部门和护理部门严格掌握,根据有无护士职责和护理工作量决定是否设岗并设定人数。

  四、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服务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广大护理工作者要切实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到护理工作中,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通过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为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充分体现“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和整体护理内涵。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细节,细化服务措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来真正落实以病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通过倡导 “亲情式服务”,创建“模范服务示范科室”、开展“温馨护理”、评选“星级护士”等活动,大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使护理工作真正“贴近病人、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真正以健康护理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家庭为对象,以老年、妇女、儿童、残疾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为先导,集康复、保健、健康护理为一体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护理服务体系。

  要继续加强护理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内蒙古自治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规范秩序。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使护理质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逐步使护理质量管理与国际护理规范接轨。要健全并完善质量控制运行机制,对质量形成全过程、全因素实施控制,在质量控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每个护理人员的作用。要建立适合新的护理模式和专科护理特点的指标体系,实现全面持续的质量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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