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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兴和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兴和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批复
(内卫疾字〔2009〕1069号)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为全面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按照自治区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和2009年全区所有的旗县要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要求。根据你局申请兴和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复核评估的请示,卫生厅组织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和自治区盐务局的有关人员,在当地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方案》,于2009年11月对兴和县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核评估。通过对组织领导、健康教育、碘盐管理、居民食用碘盐合格率、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和尿碘水平等项目的综合评估,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要求,现确认兴和县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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