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9〕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节庆期间社会平安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和履行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庆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敏感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积极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二、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预警防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暴露出的事故苗头,要建立台帐并认真整改落实。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旅游设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部门的指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制定国庆期间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调度,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研判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的原则,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突发事件信息和领导批示要认真做好续报和跟踪反馈工作,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连续性,并做好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苗头、预警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为领导决策和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参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