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
(闽政文〔2009〕3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重要时期。研究编制好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全国“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主题、充分体现海西实践平台”的要求,以对台的先行先试带动改革开放进一步加快,以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为引擎推动经济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以港口为龙头促进整个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以人为本实现人的素质全面提升、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省情和发展阶段特征,明确“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和生态优美之区。
根据上述要求,做好“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突出加快发展。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机遇,围绕海西发展的两个阶段性目标,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引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福建实际、具有海西特色的发展路子,实现结构优化与经济较快增长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