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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四川省白牛寨森林公园并新建四川省慈菇塘森林公园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四川省白牛寨森林公园并新建四川省慈菇塘森林公园的批复
(2009年12月7日 川府函[2009]277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四川省白牛寨森林公园并新建四川省慈菇塘森林公园的请示》(内府〔2009〕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省直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撤销四川省白牛寨森林公园并新建四川省慈菇塘森林公园。

  白牛寨森林公园撤销后,要依法保护好原公园范围内的森林、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并妥善处理好林木、林地权属和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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