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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以上政策实行后,不再实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

  2010年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7日,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报名,或在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

  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技能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6日至3月22日。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考试时间为4月24日至25日。今后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考试时间统一调整到4月下旬第一个双休日进行。

  六、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完善对口单独招生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学校要加大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让广大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及家长熟悉对口单独招生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获得继续学习的机会。

  对口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学生报名、专业技能考试送考、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组织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地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将对口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课与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工作转移至招生考试部门统一负责,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各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行为,确保专业技能考试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各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成员院校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承担技能考试任务,同心合力做好技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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