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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

  (2)实现措施。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依据财力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扶持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安置。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覆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2)实现措施。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全省各市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开展扶持除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外的其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探索政府对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房(含泥砖、茅草房)的老、孤、寡、残人群的救助安置政策,建立相关制度。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实行并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基本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完成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农村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房(含泥砖、茅草房)的老、孤、寡、残人群得到妥善安置。

  (2)实现措施。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开展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工作;由政府出资,结合生活保障均等化,通过救助安置制度或建设公寓房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困难人群居住问题。

九、就业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施路径

  (一) 建设目标。

  到2011年,建立以“双转移”为目标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制度,着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到2014年,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以及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到2017年,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推动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建立职业技能开发评价及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到2020年,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区域间公共就业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城乡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和各类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权利的公平化,实现全省各类劳动者和谐就业。

  (二) 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城乡和省内所有常住人口。到2011年,90%的县(市、区)、80%的街道(乡镇)和75%的社区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到2011年,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超过85%,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8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创业成功率较高。到2011年,在每年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中,力争培训合格率达到90%,创业成功率达到40%.

  --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到2011年,每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600万人次。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2011年,实现超过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镇(乡)以及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

  (2)实现措施。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场地和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确保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和省内所有常住人口。

  --构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普惠制度,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和储备计划,实施技工教育倍增计划;开发适应广东省产业调整升级的职业培训标准,注重开发适应农村劳动力、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的远程培训课件。

  --推进创业促进就业服务,组织评审一批创业咨询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开发创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联网建设。

  --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力争每年扶持10万名城乡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带动就业50万人左右。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巩固普惠城乡劳动者的各项制度及成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

  (2)实现措施。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公平服务,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有创业意愿和潜能的不同类型的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推进全民创业;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制度,健全适应广东经济发展的职业培训标准体系,定期出台人力资源培训与配置信息分析报告,力争使全省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技能提升培训。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立自助式服务平台;推动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推动就业服务信息跨区域共享,建立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2)实现措施。提高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将更多服务交由市场主体完成;继续开展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搭建公共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辅助软件和课件,扩大远程培训学习规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决策监督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全面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公共体系,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发布、远程职业培训平台、职业培训标准规划、创业服务体系等公共平台,让全体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全面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城乡及区域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均等化,实现全省各类劳动者和谐充分就业;就业援助服务更加精细化。

  (2)实现措施。完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省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全面统一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确保就业困难群体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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