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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二)每个督查组负责检查2个地级以上市,在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抽查8项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其中抽查县(区)级在建工程不少于2项。

  (三)督查时间12月14日至18日。督查期间交通工具由受检地区负责提供。

  (四)督查组在每个地级以上市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检查发现问题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反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各督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完成督查报告,12月21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六)各市的检查报告连同《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12月21日前报送我厅质量安全处,以便向全省通报检查情况。

  督查人员安排

  第一组:深圳、东莞市

  组 长:梁志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处处长

  组 员:建筑起重机械专家2名

  第二组:佛山、江门市

  组 长:彭鸡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处副处长

  组 员:建筑起重机械专家2名

  第三组:珠海、中山市

  组 长:吴松 省监督总站站长

  组 员:建筑起重机械专家2名

  第四组:广州、河源市

  组 长:许欣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处

  组 员:建筑起重机械专家2名

  附件:1、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

  填报地区(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

施工单位及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监理企业及

总监理工程师

存在主要安全隐患

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整改完成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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