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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粤建质函[2009]62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16时15分左右,东莞市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使用监管,我厅决定结合近期开展的今冬明春施工安全检查工作,于12月9日至12月18日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拆装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各地区所有在建工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

  (二)认真查找各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二、检查内容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管理的情况;

  (二)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取得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等)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上岗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六)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七)相关工程的项目部是否针对建筑起重机械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组织实施

  检查分两阶段进行,时间从12月9日至12月18日。

  第一阶段,由各市组织对所有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对建设规模较大的部分城市进行重点督查。

  四、督查工作部署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4个督查组(安排附后),分赴8个地级以上市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组到达受检地区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督查组提交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台帐及《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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