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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云政发[2009]16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有关大型企业(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步伐,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做大做强云南建筑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以建筑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监管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切实加快建筑业发展步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全省建筑业完成产值900亿元,实现增加值近400亿元,占全省GDP的7%。建筑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增强,拉动效用日益显现。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全省建筑业改革步伐缓慢,结构调整滞后,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薄弱,市场秩序不规范、信用机制不完善以及企业社会负担较重等问题还很突出,加快建筑业创新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经济贡献力强。加快发展建筑业,对统筹城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当前,随着国家和我省扩内需、保增长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全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投入大幅增加,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和新的任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安全和效益为核心,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快体制创新,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培育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完善建筑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建筑业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全省建筑业。
  (二)目标任务
  围绕做强做大全省建筑业的总体目标,全面提高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到2012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培育形成5户一8户特级企业、200户左右一级资质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力争形成1个—2个年产值超过200亿元、2个—3个年产值超过50亿元、10个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建筑企业集团;培育2个—3个勘察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集团和15户—20户工程建设综合咨询企业。建筑劳务本地化水平稳步提高,达到60万人—70万人。建筑业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业竞争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作为支柱产业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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