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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精神,按照教育厅2009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建立分层次培养造就优秀人才的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决定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二)选拔对象:高等学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选拔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选拔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选拔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人员。

  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的人员、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不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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