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市场监督处(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对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游戏)、电子游艺、动漫、美术品经营和音像、电子、书报刊等出版物经营项目的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基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以及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八)文化产业处
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协调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和发展;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九)印刷发行管理处
负责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和发行的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印刷、复制、发行活动;承办出版物印刷企业、批发单位的初审、报批;负责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制业的设立和变更的审批;承办出版物零售发行单位变更事项的审批及备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发行工作;组织对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发行经营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依法对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
(十)版权管理处
负责全市版权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国加入的国际著作权条约在我市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宣传著作权知识,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负责组织查处互联网、计算机软件、出版物等著作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对在辖区内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分支机构进行监督指导;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负责辖区内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工作。
(十一)出版报刊管理处
负责对辖区内报纸(报社)、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活动和新闻违法活动;负责除省直单位和宗教内容外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监管,打击网络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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