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国投资促进处
负责全市外国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定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重点客户联络拓展,与国外重要商务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谋划和组织开展促进利用外资的重点活动;负责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合作洽谈、项目对接、签约、项目申报、履约落实的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外包等新的利用外资领域拓展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目标的督导落实和情况汇总、分析工作。
(四)经济技术合作处
负责全市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协作工作;研究拟定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重点客户联络拓展,与国内重要商务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谋划和组织开展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重点活动;负责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合作洽谈、项目对接、签约、项目申报、履约落实的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国内资金、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目标的督导、落实和情况汇总、分析工作;负责与省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负责市所市校科研合作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
(五)投资管理服务处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申报;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备案、申报;负责全市产品出口型、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认定申报和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确认、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对外商投资申请设立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对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已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核查;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和服务;负责开展全市外来投资、外商投资项目的后期服务,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牵头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利用外资、利用国内资金目标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石家庄市投资招商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纪检监察室科级职数)。
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审核、核准、审批、申报职责分工:权限内,由市投资招商局直接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抄送市发改委;权限外,涉及对省级及以上发改部门的工作事项由市投资招商局具体承办,市发改委负责做好协调、协助工作,如工作需要可以市发改委名义行文呈报;涉及对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的工作事项由市投资招商局直接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