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培训与监督处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对口培训;完善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质量评估办法,建立公务员培训监督检查机制;拟订公务员师资队伍建设政策,组织审定公务员培训教材,建立培训机构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国(境)外培训;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对石家庄市行政学院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各参照单位、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各参照单位、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26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室科级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0名。
五、其他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附则
本规定由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石家庄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附件
石家庄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石家庄市外国专家局(副县级),设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市外国专家局负责编制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发展规划,拟订智力引进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上报全市聘请外国专家和有关工商企业、经济管理等部门出国(境)外有关培训人员的年度计划。管理来石工作的外国专家事宜;负责市智力引进经费和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编报、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市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市级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订成果鉴定、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对有重要贡献外国专家奖励的申报事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宣传工作,组织有关智力引进经验交流;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