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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现代流通处

  组织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创新和发展;负责管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按照有关法规对特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与商业网络中心城市的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工作。

  (九)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管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实施商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并开展执法检查。

  (十)企业改革处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推进局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一)对外贸易处

  负责全市外贸进出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负责农轻纺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协调、解决进出口业务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全市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海关数据分析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请受理、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的许可工作。协调组织进出口企业进行国际质量、环保、安全等认证工作;负责外贸企业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贸易促进处

  负责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市商务局承担的在境内外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会同市会展管理机构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会展业管理办法》;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的展览、展销和贸易活动,推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贯彻执行国家、省服务贸易政策,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十三)机电产品进出口处(石家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和法规;统计分析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政策措施;负责市内重点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对外经济合作与技术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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