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通州区马驹桥镇部分道路禁止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通州区马驹桥镇部分道路禁止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〇〇九年第93号)
为保证通州区马驹桥镇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2月14日起,通州区马驹桥镇以下道路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一、
通马路旧线由北门口路口至玉林路口(含);
二、
漷马路旧线由玉林路口(含)至马驹桥3号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