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康复业务用房面积在500㎡以上(不含病房),独立设置功能评定室、物理因子治疗室、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心理治疗室,中医治疗室(可与其他临床科室共设)。有条件的还应设有康复支具室。并具备急救的基本技能和条件。
3.建筑设计符合下列要求:
①体现无障碍设计:门道有斜坡、能过轮椅,楼房有电梯;
②有安全防护设计:地面防滑,过道、厕所有扶手;
③地、墙、天顶设计便于管线安装、维修及设备固定;
④通风良好,有温度、湿度调节装置;
⑤室内色彩、装饰符合患者心理。
二、人员配备
至少应有5名从事康复专业的医师(其中2名副高以上职称),10名以上专职康复治疗师(经过国家专业机构康复培训并取得证书)。
三、设备与器材
1.运动治疗设备:
上肢功能训练系统:肋木(肩梯)、常用规格的训练棍和球、常用规格的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手指肌力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体操棒与抛接球、关节被动训练设备器材(CPM)等。
下肢功能训练系统: 股四头肌训练器、立式踏步器、训练用功率自行车、关节被动训练设备器材(CPM)等。
平衡检测训练系统:助力平行木、平衡板、训练用扶梯、弹簧床等。
截瘫用身体功能康复训练台、轮椅功能训练器、减重步态训练器。
站立设备:电动起立床。
训练用辅助器材:配备有系列训练用垫和床、姿式矫正镜、常用规格的拐杖、常用规格的助行器、辅助步行训练器、滚筒、楔型垫等。
水疗设备。
2.物力因子治疗设备:
低频脉冲电疗仪、中频治疗仪、超短波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紫外线治疗机、磁疗机、超声波治疗机、颈(腰)椎牵引设备、上(下)肢循环促进装置等。
3.作业治疗设备:
可调式沙磨板、插板(插件)、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认知功能训练用具、拼板、积木、橡皮泥、几何图形插板、分指板、套圈、上肢功能训练器、握(捏)力训练器、体操棒与抛接球、OT桌、日常生活训练用具等。
4. 功能测评设备:
手功能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功能评定设备、言语功能评定设备、记忆力评定设备、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设备,心肺功能测评设备、肌电图及其它常用电诊断设备[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用]。